关于美术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奖励申报的公示
根据《广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奖励办法(试行)》(师政学工)〔2020〕16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奖励的申请发放工作,根据文件要求,经学生自主申请,学院安排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现有8人符合奖励条件,公示如下:
公示期3天,公示时间为10月19日—10月22日,公示期内,若对上述申报结果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于2020年10月22日17:00前到美术学院辅导员办公室进行反馈。地址: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美术楼3-A202室;邮编:541006;电子邮箱:395684597@qq.com,监督电话:13978304705。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。
亚投(中国)
2020年10月19日